第一百六十八章 一审3(2/5)

徐虹:“请你认真看着我的脸,你确定你当时看见的就是我徐虹吗?电脑摄像能让你清楚辩认出我的脸吗?”

孙富贵抬瞅了徐虹一眼:“我没有看清楚,网吧里的摄像效果都不太好。不过张锋还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就是你。我后来到你家的洗脚店了几天活,我见过你本,不会认错。”

徐虹问法庭:“请问审判长,证孙富贵只是言称看见我的当事与某同宿,而没有相应的物证,法庭能否断定他的证言就是事实?”

审判长:“证供只是一方面,没有相应的物证相佐,证据不充分,不构成事实认定。”

徐虹:“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证孙富贵声称看见我跟张锋同居,他的供是不被法庭认可的,也就是我跟张锋同居是不成立的?”

审判长:“如果被告只有一个证供是不能判定张锋与徐虹也就是代理你有非法同居行为的。”鲁庭长觉得这说话怎么这么拗呢。

徐虹谢过审判长,转继续询问孙富贵:“你说后来你又到玉洁足疗店工作,你是怎么去的,自己应聘去的,还是别介绍去的?”

孙富贵:“张锋介绍我去的。”

徐虹:“张锋给你介绍工作,他向你收取任何报酬没有?”

孙富贵:“他要钱我就不跟他了。”

徐虹:“张锋介绍你到玉洁足疗店从事什么工作?”

孙富贵:“他开始也让我给家洗脚修脚,我不。”

徐虹:“为什么你不接受他的建议?”

孙富贵:“我觉得给娘们洗脚修脚那不是大老爷们的活。”

徐虹:“你认为给洗脚修脚的工作不体面,是不是?”

孙富贵:“是。”

徐虹:“后来你到玉洁足疗店具体从事什么工作?”

孙富贵:“张锋让我当门店的保安,就是在大门外看看车。”

徐虹:“为什么你只在玉洁足疗店工作几天时间,为什么不继续工作下去呢?”

孙富贵:“张锋赶我走的。”

徐虹:“张锋既然介绍你到玉洁足疗店工作,为什么又赶你离开呢?”

孙富贵:“我在店里说张锋跟你好,他还准备娶你当老婆。那个陆店长听说了,大发脾气。张锋害怕了,就赶我走了。”

徐虹:“你的意思是说并非张锋故意赶你离开,而是你说了不该说的话,所以才被迫离开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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